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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传销头目3年拉69人下水终审被判3年
【摘要】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 方茜 胡坤坤 以投资“连锁经营”、“资本运作”、“和谐商务理财”等活动为名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,三年来发展下线69人,层级超过三级。近日,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贾晓萍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二审裁定,维持原判,被告人贾晓萍犯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10000元。
法制网海口5月27日电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 方茜 胡坤坤以投资“连锁经营”、“资本运作”、“和谐商务理财”等活动为名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,三年来发展下线69人,层级超过三级。近日,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贾晓萍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二审裁定,维持原判,被告人贾晓萍犯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10000元。2009年至2011年期间,贾晓萍以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为据点,以投资“连锁经营”、“资本运作”、“和谐商务理财”等活动为名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;该传销组织没有经营产品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,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,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,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,骗取财物,形成层级分明的传销组织。